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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此外,据公开资料显示,*ST信威主营业务为通信网测试维护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截至到2019年一季度末,*ST信威尚有多达15.5万名股东,而该公司实控人王靖股份也已全部被质押。股东情况来看,十大流通股东中,仍然有全国社保基金及证金公司的身影。其中全国社保基金110组合持仓1564.77万股,持股比例为0.5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ST信威5328.11万股,持股比例为1.82%。
存管银行测评方面,此前一直保持动态更新的存管银行“白名单”已将近半个月没有新银行入围。中国互金协会官网自10月12日更新至杭州银行和青岛银行后,总数保持32家不变。倍受关注的江西银行和广东华兴银行作为P2P网贷存管数量前两名,至今未能通过银行存管测试。
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826.68万元、3,311.58万元,4,134.54万元和2,240.53万元,而同行业三家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则分别达到4.27亿元、4.57亿元,5.60亿元以及3.04亿元。在研发费用的相对比例上,公司研发费用率居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等水平,高于迈瑞医疗,低于开立医疗、理邦仪器。就同业平均水平来看,祥生医疗各报告期的研发费用率均低于同业三家可比公司的平均值。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祥生医疗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6.93%、12.19%、12.65%和14.01%,同行业三家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则分别为17.39%、15.98%和15.39%和15.6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19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2019〕10号当事人:项朝嵘,男,1965年4月出生,住址:浙江省瑞安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项朝嵘内幕交易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超纤)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项朝嵘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没收项朝嵘违法所得6,810,986.93元,并处以20,432,960.79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我局备案(传真:021-5012104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2016年2月22日至23日,威富通首席执行官、股东鲜某和王某赴上海与华峰方面尤某平、陈某良会谈,海通证券王某东陪同,双方介绍了各自的情况,华峰方面向威富通表达了购买部分股权的意向。2016年3月2日,华峰集团与鲜某就后者将其持有的威富通3%股权转让给华峰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此后,华峰集团根据协议向鲜某支付了股权转让款。